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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秋红:与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有关的认证 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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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品教育

2024-03-26|已帮助: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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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岳,中国检验认证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农业与食品技术部主任。专业从事食品和农产品认证技术服务,

我们已经为100多家企业提供了质量认证、食品安全认证、ACCP认证、有机认证、GAP认证、生态原产地保护等技术服务。

农产品和食品安全一直是政府和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提出。很多农民知道农产品认证的重要性,但如何做却不一定清楚。农产品认证有“三品一标”的说法。

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每项认证的要求是什么?这次我就这个问题给你一个解释。

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是为确保农产品生产和消费安全而实施的政府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属于政府行为和公益事业,不收取任何费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杀虫剂和化肥,

但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农药不能使用。

需要完成以下链接:

1、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完成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含环境监测),并发放《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

2、省级承办人接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申请书》及所附材料,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核实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禁止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

3、无公害农产品指定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

4.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专业认证分中心对省级承办单位提交的初审及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生产过程控制措施的可行性、生产记录和产品(检测报告)的符合性进行审查;

5.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将根据各专业认证分中心评审情况,组织召开“认证评审专家会议”进行终期评审;

6.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颁发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并报农业部和CNCA联合公告。

二、绿色食品认证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具体生产方式,经专门机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识的无公害安全优质食品。

绿色食品的申请方式:凡具备绿色食品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均可成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申请人。

申请程序是:

1、申请人到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向申请受理单位提交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和省级以上质量监测部门出具的当年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由省绿色食品办派出专职绿色食品标签管理人员对申报企业和原料产地进行调查,并委托省内一家绿色食品环境监测单位(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对申请企业进行农业环境质量评价。

4.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对申请企业及其产品进行最终评审后,与符合绿色食品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颁发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向社会公告。5.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

如果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必须在有效期满前六个月重新办理申请手续。

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生产单位需要建立长期的土地肥力、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农作物在收获、清洗、干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化学物质污染;从常规种植转变为有机种植需要两年多的时间。

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原料必须来自有机认证产品或野生天然产品;最终产品中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材料比例不低于95%;仅使用天然辅料如调味料、色素和香料,

不含合成添加剂;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污染;处理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文件记录,包括相应的账单。

中国已制定并实施的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为(GB/T 19630.1 ~ 19630.4—2011。有机食品认证是一种市场行为,您可以直接联系国内外认证公司进行认证。比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1、目前国外有机食品认证标准:

目前,世界各国对“有机食品”的监管、管理和认证相对封闭,许多政府和政府间组织都发布了相应的法规和标准。目前,国际社会已经达成共识,正在积极推动有机食品的国际互认。例如:2015年11月14日,

中国与新西兰签署《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局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安排》,这也是中国签署的第一个政府间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协议。

目前,国外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如下:

附录包括用于施肥和土壤调节的产品、用于植物病虫害控制的产品、用于杂草管理的产品(包括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机农业投入品的评估标准、食品加工和非农业来源的允许成分清单、有机食品加工辅料和添加剂的评估标准等。

b .食品法典委员会制定的“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和营销指南”(CAC/GL32-1999,Rev.1-2001),

这些准则包括一般准则(1999年)、牲畜准则(2001年)、材料准则(2003年)和许可物质清单(第五阶段,2003年)。

CAC标准起草于1993年,在制定过程中考虑了欧盟法规2092/91,与欧盟有机农业法规有很大的兼容性。大多数在准则标准发布后制定政府有机农业法规或标准的国家,

均参考本国际标准。例如,中国的国家标准、日本的MAFF法规和印度的有机农业法规。

C.美国的有机食品认证始于20世纪70年代。1990年,美国国会通过《联邦有机食品生产法案》号法案,要求美国农业部制定有机农产品生产的国家标准和规范,供消费者识别。

所有标有“有机食品”的产品必须来自经过认证的农场或加工厂。根据这一规定,美国农业部实施的“国家有机食品计划”启动,并成立了由美国农业部市场服务局归口管理的国家有机农业标准委员会。

经过十多年的起草、征求意见和试行,《美国有机食品生产标准》于2002年10月正式颁布实施。

目前,美国有四种有机食品标签:完全有机食品,主要用于蔬菜和水果。概率超过95%的产品。概率超过70%的产品。这类产品没有标注“有机”标签,但它们可以列出有机成分和材料。含有有机成分,

即有机成分和材料含量低于70%产品。这种产品没有“有机”标签,但可以列表显示有机成分和材料。只有概率为100%和95%以上的有机食品才能贴上绿色“美国农业部有机”标签。

d . 1991年7月22日,欧盟开始实施欧共体颁布的关于农产品有机生产的第2092/91号法令,从而统一了有机生产的农产品和食品的生产、加工、标签和认证标准。关于有机食品定义法令的范围,

主要是“未经加工的作物”和“由一种或多种植物材料制成的供人类消费的产品”,包括畜产品,并采用特殊标准。

e .日本农林水产省于1993年4月制定并实施了《有机农产品等青果物特别表示准则》,试图规范有机农产品的标签。但是,由于该法规不是强制性的,因此标签仍处于混乱状态。在1999年,

修订后的《日本物资规格化和质量表示标准法规》(JAS)提交日本国会批准。2000年6月10日,日本颁布并开始实施修订后的JAS有机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加工食品标准。2002年4月1日,

实施了《日本农业标准》,其中规定所有出口到日本的有机产品和原料必须符合日本农业标准。

各国有机产品标识:

2.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及相关问题(1)有机农产品认证流程

(2)有机转换期的规定?

根据国家有机产品标准,一年生作物的转化期一般不少于24个月,多年生作物的转化期一般不少于36个月。转换期必须按照国家有机产品标准的要求进行管理。有机转换期间生产的产品不能使用有机产品标志。

本条仅适用于动植物和微生物产品的生产。食品加工企业有机认证没有转换期。

(3)野生地区当年能否获得有机认证?

如果野生采集区符合以下要求,则有可能在当年获得有机认证。

野生植物采集区边界清晰,处于稳定、可持续的生产状态。

能提供证据证明野生植物采集区在采集前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违禁物质污染。

在野生植物采集区周围保持有效的缓冲带。

(4)野生植物采集活动不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对动植物物种构成威胁,采集量不超过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生产。

建立了有机野生植物采集区可持续生产管理方案。

(4)加工厂可以单独申请有机认证吗?

当然可以。申请认证的加工厂可以自行加工或通过合同进行加工,其有机加工的原材料可以来自其自己管理的基地或其他认证机构的基地。

前提是原料必须是经过认证的有机产品(即原料必须通过国家有机产品标准GB/T19630-2011认证)。

(5)标准附录中未列出的物质能否用于有机生产和加工?

如果GB/T19630.1-2011附录A中未涉及有机农业生产计划使用的投入物,则需要由有机认证机构参照GB/T19630.1-2011附录C进行评估。

只有通过评估的物质才能使用。

同样,如果有机加工中使用的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在国家标准GB/T19630.2-2011中未涉及,也应由有机认证机构参照GB/T19630.2-2011附录C中的要求进行评价。

只有通过评估的物质才能使用。

(6)使用国家标志和认证机构标志时的注意事项?

我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规格不一,企业可自行选择。

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应当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限定的产品范围和数量内使用。获证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在获证产品或者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张贴有机产品认证标志;

按照认证机构标志使用规定执行,有机产品的标志领取收取审核费及标志费(根据标志规格不同,收费不同)。

(7)样品检测标准是什么?

有机认证检查主要是对体系和过程的检查,只要认真按照标准要求的去做,产品安全性应该是有保障的,而样品检测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证措施。根据国家有机产品标准要求,有机产品的农药零残留,

重金属含量则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的限值。

(8)申请者在有机认证检查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有机认证协议签署后,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有机认证的产品的生产、加工等相关单位及其活动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确定生产过程的操作活动及其产品与有机产品标准的符合程度。在接受认证机构的现场检查前,

申请单位应做好下列工作:

及时缴纳有机认证合同中规定的申请费和检查费、颁证费;

与认证机构组建的检查员(组)加强联系,确认检查员(组)编制的现场检查计划,以做好检查活动安排。对种植单位的检查必须安排在作物种植后和收获之前,加工检查时间应尽可能安排在有机产品加工期,

或在有机检查时尽可能安排加工设施运转;

认证材料的准备。将质量跟踪文件(有机生产/加工质量手册、有机生产/加工操作规程)和质量跟踪记录(生产/加工记录)等材料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册,以备检查。

在接受认证机构检查前农场或加工厂应在内部先行进行自检,并完成内审报告;

备召开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的会议室,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现场的准备。对将受检查的现场和设施(农田、畜禽、水源、设备、建筑物、加工车间、仓库、运输工具等)进行检查,确保一切均处于受控状态。并要求在认证机构检查员(组)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有一线生产操作者在场,

以便检查员能够与其进行充分交流,以获得客观、真实的信息、事实及证据;

落实后勤安排。应指定相关的陪同人员,并对文档审核场所、交通和就餐等作出安排。应充分利用时间,提高效率,不要安排与认证检查无关的活动。

8、申请者在有机认证检查后应注意和做些什么?

检查员(组)在完成现场检查后,将根据现场检查情况编制检查报告。在编制检查报告的同时,检查员(组)还要将在现场检查中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和材料进行整理,用以支持对检查报告中的检查发现、观点和结论等的陈述。

因此申请者应做好如下工作:

与检查员(组)加强联系,及时根据检查员(组)的要求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及时完成不符合项的整改,关闭不符合项,为检查员(组)编制检查报告赢得时间;

对检查员(组)编制的检查报告进行确认,有异议时可要求检查员(组)予以澄清;

加强与认证机构的联系,根据认证机构颁证委员会提出的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完成整改及时跟踪颁证最新进展。

四、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是指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

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1、申请地理标志登记的农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称谓由地理区域名称和农产品通用名称构成;

2、产品有独特的品质特性或者特定的生产方式;

3、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

4、产品有限定的生产区域范围;

5、产地环境、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6、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下列条件择优确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

具有监督和管理农产品地理标志及其产品的能力;具有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工、营销提供指导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申报流程 

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资质证明;产品典型特征特性描述和相应产品品质鉴定报告;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技术规范和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规范;地域范围确定性文件和生产地域分布图;产品实物样品或者样品图片;其它必要的说明性或者证明性材料。

(2)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之日起,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初审和现场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

(3)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不符合条件的,在提出初审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意见和建议通知申请人,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自收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

(4)专家评审工作由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评审委员会承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应当独立做出评审结论,并对评审结论负责。

(5)经专家评审通过的,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代表农业部对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农业部做出登记决定并公告,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 ,公布登记产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长期有效。

在这里,我补充一点关于地理标志有关的认证:除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外还有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除此之外,还有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在我国,目前共有三个部门对地理标志进行注册、登记和管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通过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地理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农业部以登记的形式对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和管理。

3、地理标志商标

地理标志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目前国际上保护特色产品的一种通行做法。

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

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管理。标志样式如下:

4、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其包含四个方面的基本含义:

1.地理名称必须实际存在。它可以是一国的名称,如法国白葡萄酒、中国丝绸等;也可以是某一地区的名称,如金华火腿、龙井茶、吐鲁番葡萄等。

2.它必须是当地的种植、养殖产品或经过该地特有的传统工艺生产出的产品。例如,我市的麻城茶油是当地种植的茶树加上当地特有的土壤、气候、温度、湿度和光照等地理环境条件所接的果实,

经过几百年流传的传统加工工艺而生产出来的。

3.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盛誉,并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品质。

4.须经过国家主管部门所规定的特定程序审核、批准方可得到确认,并得到相应的保护。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由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审核。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申请人向地方质检局、检验检疫局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三个月,

如果无异议的话,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并确定保护区域。此后,该产品将会制定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通过评审后,可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五、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生态原产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是指在在产品形成全过程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

包括原产地标记产品、原产地名称保护产品、生物物种起源产品、具有历史传承的名、优、特产品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产品等。

申请程序是:

其审批过程一般有三道程序。首先由申请人向地方检验检疫局机构提出申请,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如: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等)组织专家委员会初审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最短为1个月,如果无异议的话,

国家质检总局将会正式批准,发布最终公告。其标志样式如下:

六、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良好农业规范是通过经济的、环境的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措施,来保障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

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主要针对未加工和最简单加工(生的)出售给消费者和加工企业的大多数果蔬的种植或动物养殖、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常见的危害控制,其关注的是新鲜果蔬。饲养动物的生产、包装和运输,

但不限于农场,包含量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所有步骤。良好农业生产规范(GAP)认证是市场行为,可直接联系国内外的认证公司(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进行咨询。其认证有效期为3年。

GAP认证的级别:

其标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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