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学习专线

历时5年 “最年轻院士”贪污案判了

logo
来源:七品教育

2024-04-28|已帮助:66

进入 >

people.cn

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1月3日公开宣判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及同案被告人章雷贪污一案,以贪污罪判处李宁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被告人章雷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李宁1962年出生于江西南昌,曾经是我国著名的动物生物学科学家。2007年,45岁的他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当时中国最年轻的两院院士。

2014年6月20日,李宁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刑事拘留,2015年4月被提起公诉。当时,李宁是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另一名被告章雷是该实验室的特约副研究员。

2014年12月9日,中国工程院暂停李宁院士资格。李宁也成为第一个被取消院士资格的工程院院士。

有一些说法认为,李宁案的发生与当年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合理密切相关。对此,该案主审法官表示,从审理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来看,李宁公司并未将自筹资金投入其相关科研项目。

涉案资金(3000余万元)全部来自国家财政拨付的资金。因此,不能将李宁的犯罪归咎于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制度的不完善。

主审法官指出,科研经费的使用具有明确的专用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截留或拿去自用。然而,在李宁通过挪用、欺诈、虚开发票和虚报劳务支出等手段将涉案资金转移到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后,

其中大部分用于李宁的个人投资公司或用于增资扩股,而部分资金被个人占用。例如,司机王某辞职后,将60万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和个人消费。

来源: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该案主审法官表示,李宁、章雷贪污案是国家审计署在一次专项审计中发现并依法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的一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该案历经两次审理,历时五年,主要涉及刑法修改、2016年两校司法解释对犯罪数额的调整以及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等几个因素。

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7月至2012年2月,

李宁利用担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李宁课题组负责人、负责管理多个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经费等职务便利,

与章雷采取挪用公款、虚开发票、虚列劳务费等手段,贪污项目科研经费共计3756万元,其中贪污课题组其他成员科研经费2092万元。

上述资金均由李宁和章雷转入李宁的个人控制账户,并用于投资多家公司。

来源: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松原中院认为,李宁、章雷利用李宁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科研经费,数额特别巨大。李宁和章雷的行为均构成贪污罪。

鉴于近年来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不断调整,根据最新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刑法谦抑性原则,按照李宁、章雷名下间接费用的最高可支配比例,对调减后的345万元不能再评价为犯罪。

但该数额仍应视为违法所得,故被告人李宁、章雷贪污数额为人民币3410万元。

在共同犯罪中,李宁系主犯,具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本案部分赃款已追回,对李宁酌情从轻处罚;章雷是共犯,已经认罪悔罪。根据法律规定,章雷可以减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李宁贪污案审判长答记者问

(部分)

问:李宁作为中国动物转基因研究领域科学家的特殊身份和科研贡献对其定罪量刑是否有影响?

答:李宁、章雷贪污案是审计署在一次专项审计中发现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移交最高人民检察院调查。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任何人犯罪,在法律适用上一律平等。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我们对李宁因犯罪行为被判刑深感遗憾。但无论谁触犯了法律,都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身份都不能成为凌驾于法律之上或在法律之外仁慈的借口。法院在量刑时,将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法律规定综合考虑对其判处的刑罚。

问:庭审中,李宁坚称自己的行为不是贪污,被截留的资金是用于继续科研活动。相关公司是为科研活动需要而成立的平台公司。法院如何确定这一点?

答:国家拨付科研经费的主要目的是为科研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进而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科研经费来自国家有关部门,属于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科研经费拨付给高校后,其属性仍然是国有财产。

然而,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项目负责人或课题组的个人财产构成贪污罪。

因此,科研经费的使用具有明确的专用性,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或任何方式截留或拿去自用。

根据庭审掌握的涉案资金去向,李宁通过侵占、诈骗、虚开发票、虚报劳务支出等手段将涉案资金转入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大部分用于李宁个人投资公司或增资入股。

涉案的北京全顺捷达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科捷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截至案发时均未从事任何科研活动。而且,上述公司既不是中国农业大学设立或授权的公司,也不属于中国农业大学指定并批准的科研平台。

中国农业大学对上述公司的设立及投资情况不知情。

本案涉及的部分资金被个人占用。根据检察院在法庭上提供的王的证词,他是季普林和的临时雇佣司机。章雷曾让他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一张银行卡,交给会计欧某专门用于收付账外款项。

司机辞职后发现银行卡里有60多万元。因为公司从来没有要过这笔钱,而是用来购买理财产品和个人消费。

问:庭审中,李宁拒不认罪,其辩护人也表示不认罪。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在所有情况下,都应强调证据、调查和研究,不应相信供词。如果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处罚;没有被告人的供述,证据确实、充分,

被告可能被判有罪并受到惩罚。"

庭审中,李宁拒不认罪,但检察院出示了大量证据,包括同案人章雷清晰、稳定的供述,李宁公司两名会计及其他多名证人的证词,以及抽逃资金的相关书证等。证据可以相互印证。

且与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一致。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审理期间,李宁拒不认罪。法院尊重和保障了李宁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充分听取了李宁及其辩护人的意见。

编辑:责编|王先进

以上是七品教育整理的历时5年 “最年轻院士”贪污案判了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