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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专用章 你真的盖对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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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品教育

2024-05-05|已帮助: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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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章是一个戳,看起来简单易操作。但是你知道哪些发票不需要盖章吗?哪些封面是错误的,会被罚款?哪些封面是错的,可以改正?快来一起了解一下吧~

1号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具发票的发票印章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印章。

第二名: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开具企业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备注栏中代开。

3号自开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开具的发票应加盖本单位发票专用章。

No.4代开普通发票

税务机关应当在发票的备注栏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第五张增值税电子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人和收款人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格式文件。

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因此,电子发票可以由出票人和受票人自行打印,开票系统生成的电子签名(发票专用章)已经在电子发票上的相应位置,因此无需另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六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水寒【2006】479号)的规定,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抵扣和报税章。

发票可以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你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上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你不能。发票只需加盖发票专用章即可。

发票上加盖了发票专用章,但印章不清晰。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在发票旁边加盖一个清晰的印章,或者用红墨水将发票作废。

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印错了。我该怎么办?

发票应作废/红色抵销。

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是倒置的(字朝下)。发票还有效吗?

发票仍然有效。

发票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会怎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应当开具发票而未开具,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栏目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发票专用章名称与销售方名称不一致。发票有问题吗?

不一定。如果是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单位,代征税款的商户开具的普通发票应加盖委托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此时发票专用章名称与实际销售方(商户)名称不一致,属于正常现象。

以上是七品教育整理的发票专用章 你真的盖对了吗?全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