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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儒家有多少学派 历史最可怕的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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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七品教育

2024-05-09|已帮助: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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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以来,礼乐崩溃,诸国争夺霸权。 为了实现富国强兵,诸侯国热衷于吸收人才,寻求有识之士。 在此背景下,各类学术开始在华夏大地兴起,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而且,这些学派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国家变得强大。

春秋后期,儒家和墨家逐渐占据主流,成为天下显学。 但随着列国争夺战的加剧,出现了一个全新的学派,那就是法家学派。

一般认为法家学派起源于三晋,也就是曾经的晋国。 三家分晋后,韩、赵、魏三国逐渐成为法家学派的大本营。

法家学派的源头是儒家,创始人是孔子晚年的高徒——子夏。 与其他孔门弟子相比,子夏的思想与正统儒学有很多不同之处,因此,经常受到正统儒家的攻击,被称为“小人之儒”“贾儒”等。

在同门的排挤下,子夏最终选择在魏国讲课,培养了第一位法家大师——李47。 子夏首先提出法家最有影响力的观点,那就是“势”。 “势”是指威慑力。 在子夏看来,你主要知道掌握一切有利手段,对臣民形成威慑,实现独裁。

实际上在子夏去世之前,他的学说属于儒家范畴。 但是,在李琏接受了老师的衣鉴之后,正式创立了法家学派。 李琏根据老师的“势”,提出了“法”的观点。 “法”是一种成文法,在李琏眼里,除国君以外,其他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必须平等。

因此,李琏先生在魏文侯的支持下,制定了中国法律史上第一部封建法典—— 《法经》。 其盗、贼、网、捕、杂、具体体例直到清代才能见其雏形。

通过严格的法律,魏率先实现中央集权,凝聚力空前强大。 在此基础上,李昉制定了一系列富国强兵的政策,将魏建成战国七雄中最强的国家。 魏东征齐国、西平秦国、南征楚国,保持了近百年的霸权。

作为三晋的一员,法国学派在韩国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与其他国家相比,韩国又小又弱。 因此,在韩昭侯的支持下,原本是“卑臣”的申无害走上前台,主持申无害改革。

针对韩国弱小的国情,申不害在李琏的“法”与“势”的基础上,提出了“术”的观点。 “术”就是“权术”,即利用阴谋和阳谋手段,笼络臣子,调解统治阶级内部的冲突。 作为小国,必须防止灾祸。 因此,不加危害的“术”大大缓和了韩国内部的矛盾,使之成为大国不染指的“毒丸”。 申不害相十五年,诸侯不敢侵犯韩国。

在“术”方面,申害特别重视奖惩的运用。 申不害曾向国君宣称:“见功授奖,为能授官。” 只有奖惩,才能让臣民不犯法,让他们心甘情愿为国战斗。

申不害的思想影响极大,最终造就了法家又一重要人物——商鞅。 商鞅原名公孙鞅,卫国人,在魏国当官,崇尚法家学说。 在魏国的压迫下,秦国失去了河西之地,濒临灭亡。 为了拯救国家,秦孝公决心改弦更张。 在此背景下,魏国仕途不顺的商鞅西奔秦国,得到了秦孝公的认可。

在商鞅的住持下,秦国开辟了大规模的变革法。 而且这个变法是战国七雄中最彻底的变法。 首先,商鞅“编民为什伍”,所有秦籍都通过编制“什”、“伍”,掌握在君主手中。 其次,商鞅颁布连坐之法,“什”“伍”中只要有一个人违法,其他人就要受到连坐。 但告发者有奖。

再次商鞅发布军功奖励令,制定了20个爵位。 平民通过军功,可以获得不同的爵位,享受不同的权利和报酬。 这样,秦国人民英勇公战,怯于私斗,秦军战斗力大大增强。 世卿世禄制受到了巨大的打击。

最后,商鞅依据《法经》,制定秦律,重视法治国。 经过商鞅的努力,秦国的大治达到了“不择路,山无盗贼,家家户户充足”的水平。 每个人都希望上战场立功。 关中大地到处是繁荣的景色。

通过商鞅变法,秦国从一介弱国升格为战国七雄之首,虎狼秦军在商鞅授权制度的刺激下东征西讨,为大秦统一奠定了基础。

商鞅死后,法家的传承最终落入韩国儿子——韩非之手。 韩非和另一位法家大师李斯都是荀子的高徒,他总结前人的经验,集“法”“术”“势”于一体,最终塑造了法家思想。

在韩非看来,儒家用古人的方法治理天下的思想是愚蠢的,世界在不断改变。 君主必须根据历史的发展,相应地改进自己的统治方法。 这种与时俱进的思想在两千多年前相当先进。

韩非被害身亡,但他的思想得到秦始皇的全面接受,流传于后世。 其著作《韩非子》是历代君主必读的读物。 公元前221年,法家学说迎来了最后的胜利,秦国毁灭六国,实现了最后的统一,历史证明了法家学说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相比之下,儒家的学说在争夺战中相当疲惫,可以说被法家打得找牙。 从商鞅到韩非、李斯,法家学说与儒家针锋相对,势不两立。 商鞅改革时,颁布了法令——《焚烧诗书作明法令》。 秦统一后,李斯又重提旧事,敦促秦始皇“焚书坑儒”。 秦朝统治时期,儒家几乎到了灭亡的边缘。

但是秦始皇死后,天下大乱,法家的严惩法惹怒了六国人民,最终导致了秦国的灭亡。 称王破寇,秦朝尊崇的法家学说成了秦始皇虐民政策的帮凶,成了亡国之学。 因此,上至君主,下至臣民,都大力批判法家理论,声势浩大。

但有趣的是,法家学派虽然消亡了,但他们的学说却悄然潜藏在儒学之后,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汉朝为例,他们一面高喊“秦苛法除外”,一面以法家思想为基础,仿照秦律制定汉律。 与秦律相比,汉律的残酷完全无法相比。

这样,汉朝的皇帝虽然以儒家学说为面具,但实际上是法家指导行政。 宣帝时,太子主张重用儒教,汉宣帝怒斥道:“汉家有制度,本有霸,杂王道。” 这里的王道是儒学,这里的霸道,是法家。 因此,汉朝以后,历代的统治者都是用儒家法联系起来的,可以说是“儒家内法”。

汉以后,天下一乱,法家必抬起头来。 例如三国时期,曹操和诸葛亮被法家包围,法治都是治国的指导思想。 到清朝为止,历代君主都是以申韩之术治国,其文字狱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相同,是强化封建专制的措施。

法家学说在世界上确实很先进,用人代替法治国治理国家具有相当大的先进性。 而法家崇尚的中央集权理论直到欧洲文艺复兴才出现。 马基雅弗利主义只是拾起先秦法家学者“法、术、势”的牙慧。 与中国相比,欧洲的中央集权落后了一千多年,所以黑格尔说中国是早熟的文明。

到了近代,随着中国国情的衰落,法家学说再次兴起。 在梁启超、章太炎等人的大力推举下,出现了“新法家”学派。 新法家以法家为基础,扬弃旧法家的历史局限性思想,继承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法权威高于一切,以“法治”代替“人治”,勇于创新的优良传统,“与时俱进”、“公平、公正、公开”

时至今日,法家思想对我们当代中国仍有相当大的正面指导作用。 对这些宝贵的历史遗产,我们应该给予科学的总结,并应用于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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